《安徽农业大学学报》
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,国家将会投入上万亿元进行农村土地整治。安徽省沈弄村的改革创新具有全国性的样本意义。
当前,土地整治是各地乡村振兴最大的一块资金,争取土地整治项目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。但同时,由于土地整治触动了农村土地利益,难免引起矛盾纠纷,地方对土地整治“又爱又恨”。
发挥土地整治效应、提升农田标准,是国家战略议题。从皖中一个农业村庄的成功经验来看,问题并非是无解的,关键在于发挥村社集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把农民充分动员起来,创新土地配置机制,形成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新格局。
土地整治后没预料到的难题
沈弄村位于安徽省繁昌县峨山镇,人口约4500人、1150户,辖24个村民小组,耕地面积6200亩。村书记坦言:“仅依靠这些土地,村民的温饱问题都没法完全解决。随着村庄人口的增长,人地矛盾更加明显。”
依靠地处县郊的区位优势,沈弄村非农化就业比中西部其他地区早10年左右。非农就业主要分为三类:一是小商小贩,该村有贩卖茶叶的传统;二是进城从事建筑、木工等传统手艺;三是进入县城服装厂等中小企业务工。2000年以后,村庄劳动力非农化就业比例持续增加,农户离开土地的趋势明显,同时由于土地细碎化和分散化,以及农业基础设施的限制,留守农户耕种面积普遍在3到10亩,少量达到20亩。两者相互作用,造成了土地抛荒。
这种背景下,村集体认为只有集体主动推动土地流转,才能解决土地抛荒的问题。税费改革、新农村建设之后的土地整治为此提供了契机。2007年开始,借助农业部、财政部、国土部等部委的项目,作为试点村的沈弄村先后获得三个土地整治项目,村庄耕地基本完成整治,是全国较早的整村实现土地整治的村庄。从现场看,项目区已被打造成“田成方,林成网,路相连,旱能灌,涝能排”的现代农田格局。
土地整治后,最大的难题是原来承包地块的位置变动了。“没有明确的地界,有的村民担忧会不会失去土地。”在类似沈弄村这样的平原地区,土地整治项目不可避免地会打破田埂,如何分田或者说如何重新配置土地权利,成了棘手的事。村书记说:“标准田块面积基本上是确定的,没有办法按照原来的方式把土地面积分割到户,否则土地整治就没有意义了。”
“虚拟确权”的撬动效应
怎么办?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协商,确定“虚拟地块”的确权方案,给土地整治区农户发放“耕地权益证书”,在国家统一确权时,写入确权证书,载明受益面积,而不再有明确的四至边界。这相当于把承包权股份化,打破了传统的固定在特定位置上的承包经营权,从制度上分置了承包权和经营权,是非常前瞻性的创新探索。
同时产生的问题是,整治后土地面积减少了怎么办?机耕道和水沟等基础设施占地超过田埂、填埋坑塘新增的面积。“当时我们也没有预料会出现这个问题。”村书记表示。考虑到历史形成的土地所有权单位,村集体决定把土地按照同增同减确权到村民小组;在村民小组内,同样按照同增同减分配给农户;最后采用耕地权益证书的方式,确定承包权面积。
一开始,村民的意见有很大的分化,大体分为三类:1/3赞成、1/3中立、1/3反对。深谙群众工作的村两委以村民组为单位,下组分别召开村民组长、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。接着按照村民同意、中立和反对的顺序分别开会,最终中立者中赞成的达到90%;反对者中赞成的也有30%。对于“反对的少数”,通过村干部、村庄能人继续做思想工作。最后在村民组大会中,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新方案顺利通过。
另一个焦点问题是,预期的征地利益如何分配?沈弄村地处县郊,在城市继续扩张背景下,土地征用后会出现怎样的局面?村干部清醒地认识到,“一旦征地,就很可能出现为了争取利益而导致矛盾。”
如何分配利益?沈弄村的办法是,除去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留用部分,征地收益按照村民小组内农户承包面积平均分配,征地收益分配后,耕地受益面积也相应调整。“由于事实还没发生,谁家原来的土地可能被征收也是未知的。”最终绝大多数农民同意征地收益平均分配的方案。
这样操作,即使有征地补偿,少数农户说“这块田是我的”,也是站不住脚的。村书记解释道,因为一方面,已经有村规民约规定如何分配征地收益,反对农户会受到约束;另一方面,农户获得的虚拟化、股份化的“承包权”,村民没有权利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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